醫院污水處理。
合肥污水處理設備公司醫院污水除一般生活污水外,還含有化學物質、放射性廢水和病原體。因此,排放前必須經過處理,特別是肝炎等傳染病病房排放的污水,只有消毒后才能排放。沒有集中污水處理設備的醫院必須對傳染性糞便進行單獨消毒,使其無害化。常用的消毒劑有二氧化氯、漂白粉、液氯、次氯酸鈉和臭氧。含有放射性同位素的污水應按同位素處理要求處理。在醫院污水處理過程中,沉淀污泥中含有大量細菌、病毒和寄生蟲卵,必須消毒(常用石灰消毒)或高溫堆肥后才能作為肥料使用。
1.全過程控制原則。控制醫院污水產生、處理和排放的全過程。
2.恢復原理。醫院內部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應嚴格控制和隔離污水和污水源。醫院生活污水和病房污水分別收集,即源頭控制、去污和分流。嚴禁將醫院污水和污水隨意排入下水道。
3.局部治療的原則。為防止醫院污水輸送過程中的污染和危害,必須在醫院就地處理。
4.分類指導原則。根據醫院的性質、規模、污水排放方向和區域差異,對醫院污水處理進行分類指導。
5.合規與風險控制相結合的原則。綜合考慮綜合醫院和傳染病醫院污水排放的基本要求,加強風險控制意識,從工藝技術、工程建設、監督管理等方面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。6.生態安全原則。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質,減少處理過程中消毒副產品的產生,控制水余氯超標,保護生態環境安全。